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近日,区检察院召开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侯中文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罗之琼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条规定》。通报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知敬畏、守纪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上,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办案,以实际战果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会议要求,要把握重点,充分履职。要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排查力度并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实行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要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要做好宣传工作,畅通涉黑涉恶案件举报渠道,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营造人人关心“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分管领导要直接参办亲自督办;部门负责人既要当指挥员也要当战斗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承办人员要切实把好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案管部门要加强对办案过程的流程监控。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遵守扫黑除恶保密相关规定,及时分析研判黑恶势力犯罪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总结典型案例,切实形成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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