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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电信诈骗 切莫孤注一掷 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哪些套路?会涉及到哪些罪名?

时间:2023-08-22

  近日,取自真实诈骗案例的反诈电影《孤注一掷》正在各大院线热映。在电影中,程序员潘生、模特梁安娜先后落入境外诈骗工厂的陷阱,被逼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该电影通过影视化的手法,再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种手段和犯罪情节,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哪些套路?会涉及到哪些罪名?大家会不会不小心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8月20日,记者邀请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袁野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常见套路有哪些?

高额回报等诱饵需警惕

  据记者梳理的情况来看,近三年来,四川全省各级法院审理了不少电信诈骗案。其中,比较典型的是“5·09”特大网络电信诈骗专案、“10·1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等案件。

  2021年12月24日,四川高院通报“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办理工作情况。法院查明,2018年,夏佳、孙荣光等人组成跨国电信诈骗集团,并组织所谓的投资“老师”和“水军”们通过“话术”引诱被害者投资虚拟货币。最后,诈骗集团制造“投资亏损”假象,侵吞被害人资金。截至案发,该诈骗集团先后在国外国内骗取500余名被害人的金额逾1.4亿元。

  2021年6月16日,“10·1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集中公开宣判。法院查明,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20日,涉案的“宏盛国际”犯罪集团在菲律宾设立网络虚假赌博平台。其间,该犯罪集团成员以交朋友“谈感情”的方式物色被害人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参与上述虚假赌博平台进行大额充值。之后,再以信息错误、金额不足、账户被冻结等为由拒绝提现,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据了解,该案国内被害人达1500余名,涉案金额1.05亿元。

  “上述案件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一个典型类型——虚拟网络投资理财。”袁野告诉记者,在该种类型中,诈骗犯罪集团常用的套路是通过构建虚假投资平台、渠道,告诉受害人自己有“高人”指点或者内幕信息,用高额回报为饵,诱使被害人投资,进而实施诈骗。除此之外,常见的电信诈骗类型还有刷单返利、冒充银行客服等。总之,诈骗犯罪集团一般都会通过小额返现、多倍赔付以及高额回报为饵,引诱大家参与其中。

小心成为“帮凶”

这些行为可能涉嫌帮信罪

  “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一般会涉嫌到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袁野告诉记者,相对于诈骗罪,一般群众可能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这两种罪名了解不多。“但是,如果对银行卡、手机卡进行了出售或者出租,可能会涉嫌帮信罪。”

  什么是帮信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简单地说,就是明明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推广、支付结算的。”袁野说,在这项罪名中最值得注意的,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就是帮助犯罪分子实施支付结算,即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概括性知道,但具体是什么犯罪不清楚),还帮其收购、出售、出租“两卡”(即银行卡、手机卡)进行“洗钱”。

  袁野介绍,在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案件中,被害人损失的资金不会“直达”犯罪分子的银行账户,而是先到某个一级银行账户中转,随后向多个二级、三级账户等层级转移分发,最后由专人收集取出汇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这些“银行卡”相当于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明明知道诈骗分子的犯罪行为,还用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那就可能涉嫌帮信罪了。”

  什么是掩隐罪?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译’一下,就是明知道这笔钱是犯罪所得,还帮忙进行掩饰、隐瞒的。”袁野介绍,以上述多级转账的“洗钱”为例,如果当事人明明知道这笔钱是诈骗分子犯罪所得,不仅用了银行卡帮其进行转移或者洗钱,还代为转账、套现、取现或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涉嫌掩隐罪了。”

  袁野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和掩隐罪一般会以帮助结算的环节进行区分,若帮助结算的资金是交易流水资金等,且只为犯罪中的一环,那可能会涉嫌帮信罪;若帮助结算的资金是诈骗分子完成犯罪所得,就可能就是涉嫌掩隐罪。

  为此,袁野提醒大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应当坚持“防”字当先。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被“高利率”“高收益”网络理财迷惑双眼,切勿相信只挣不赔的“买卖”;在无法准确确认对方身份时,一律不汇款、不转账;不要贪图小利,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以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作者: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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