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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退出现役主要优惠政策

时间:2015-07-15

一、基本政策

(一)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

(二)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三)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四)士兵待遇。男性列兵600/月,上等兵800/月,下士约3200/月,中士约4200/月;义务兵退伍费约1.4万元,下士退伍费约5万元,艰苦地区依地区不同待遇不同;地方优抚金两年约1.5万元。

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生士兵,可按程序提拔为干部。专科毕业士兵,可通过规定考试考试,录入军队院校,学制2年。

(二)学费资助减免。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对已缴纳的学费,按照本科和专科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120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对在校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三)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2015年我省录取比例扩大到50%;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就业安置扶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

(五)发放入伍奖励。对从我区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咨询电话:3369776

                            

 

恩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 作者:佚名
  • 来源:区政府征兵办
  • 作者:小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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