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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任巴中市恩阳区金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时间:2017-11-21
   为推进我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任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任巴中市恩阳区金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金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属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土地整理整治;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准备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农业基础建设与综合开发;汽车租赁;广告设计制作。
    二、选任职位
    巴中市恩阳区金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1名。
    三、选任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
    2.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5.是公职人员的须按相关要求辞去公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在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民营大中型企业(含上市公司)中层正职管理岗位或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中层正职干部及以上,且任职3年及以上经历;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四、薪酬待遇
    薪酬由年度基本薪资和目标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年度薪酬总额为税前人民币15万元(其中基本薪资占60%,目标绩效薪酬占4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代扣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应缴相关保险等费用后),绩效薪酬以任满1个会计年度,按照考核等次,经薪酬审核部门审核认定后一次性发放(代扣个人所得税后)。
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选任程序
    选任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ey.gov.cn/,下同)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选任巴中市恩阳区金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应及时将《报名登记表》(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地址615353647@QQ.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恩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份和其他相关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等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一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编制、任职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证明材料;
    ④任职文件;
    ⑤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资信证明;
    ⑥其他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签章的资料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料原件;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时提供资料原件及现工作单位签章的复印件。
    现场报名人员,工作时间到巴中市恩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报名。报名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义阳二街53号。联系人:蔡波;联系电话:0827—3368583。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限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规定不能任职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影响选任情形的。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区国资局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根据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选任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相关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始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三)组织考察
    由区国资局、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符合条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出拟选任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经组织考察后的拟提名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结论证明。
    (五)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上报审批后,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无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任期3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恩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小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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