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调整为Ⅲ级以及全省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为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现将《四川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为重点任务,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
作者:小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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