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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时间:2013-12-12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12月6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发表重要署名文章《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预示着“法治四川”建设正在拉开帷幕。12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王东明书记法治四川重要论述精神,并审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的意见,标志着巴中以中央、省委总体部署为遵循,全面推进“法治巴中”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巴中”建设,就是推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推进中国特色法治国家和社会建设在巴中的实现,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省委书记王东明在《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重要论述中则将这一原则解读为:“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十六字”方针,王东明书记在其重要论述中将其解读为“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面守法是基础”。这就是我市全面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的基本遵循。其间,必须坚持王东明书记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严格依法执法,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守住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社会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全面推进“法治巴中”建设,核心在党的领导,关键在严格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基础在全民守法、敬法、惧法。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形成社会成员“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党委的执政理念的法治化极端重要,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的法治化以及司法机关坚持公平公正法治原则至关紧要,在全社会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教育,营造法治环境和氛围等则是基础性工作。

全面推进“法治巴中”建设,当前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出台遵循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据此,市委书记李刚曾明确提出要“对法治巴中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12月11日,一份凝聚着众多领导、学者、法律界专业人士心血的《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意见》送审稿呈报给市委常委会。《意见》分三部分、20多条。坚持两条原则,一是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法治四川”建设精神相一致,主要内容相衔接;二是紧密联系巴中实际,突出操作性、针对性、重点性。《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意见》的最终定稿并出台,将成为“法治巴中”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巴中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健康发展产生重大作用和深远影响。

  • 作者:佚名
  • 来源:巴中日报
  • 作者:小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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