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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检疫证明 恩阳一门店被罚款15万元

时间:2021-11-05

11月4日,记者从恩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处理了一起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及提供虚假检疫证明案,当事人被处罚款15万元。

据介绍,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在对恩阳区某冷鲜批发零售门市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冷冻库房内摆放冷冻公火鸡腿数件(货值金额约0.7万元)。该冻库负责人提供了《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一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两份。

经执法人员初核,两份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同,但内容存在差异,随即向海关部门进行证实,上述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原编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一致。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类且提供虚假检验检疫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公火鸡腿19件,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作者:张永龙
  • 来源:巴中日报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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