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应带头依法办事
法治是巴中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巴中,是当前我市一项战略任务和关键工程。要深入推进法治巴中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是中坚力量,因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是公权力的集中掌控者和具体行使者。如果党委执法不依法、政府行政不守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不用法、公职人员履行职责不讲法,法治巴中建设就无从谈起。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理应成为依法治市的中坚、依法行权的标杆、公权公用的模范。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依法执政。要严格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党的领导,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细化依法执政工作,建立常态化的依法执政相关制度,比如建立健全省委安排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团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各级政府要带头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突出行政执法监察问责,让执法人员不敢违法。
司法机关要严格公正司法。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大生效判决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用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将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置于法治框架之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作出制度性安排。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运用法律,使法律真正融入工作实践中,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在学法用法上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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