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四举措”开展财务管理清理工作
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以“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认真清理、发现问题、切实整改、规范程序的工作步骤,对该院成立五年来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集中清理和整改,确保检务保障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制定方案,认真清理。以“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问题查找与整改阶段为契机,召开财务管理专题会议,深入查摆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财务管理问题整改方案》,确定工作职责、清理范围、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强化领导,责任明晰,逗硬落实,整改到位。
严格标准,发现问题。组织开展检务保障部内部培训学习会,对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法规进行了深入、全面、系统的学习,确保集中清理整改工作人员对照标准、严格清理,确保集中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通过逐年逐月逐项对“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等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共审核筛查出少量公务出差报销票据出现加油票、极个别公务用车洗车费发票未盖章、报账科目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逗硬,切实整改。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召集各部门内勤及计财科干警,通报相关部门在财务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对票据不规范等问题的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补办完善,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计财科干警对原始凭据、报销程序、最新规定等方面开展专题讲解,让全院干警自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开支合理、合法、合规。
举一反三,规范程序。为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该院计财管理制度,加强票据审核,严把原始票据审核关和审签关,严禁作废发票和虚假票据入账。同时拟定印发报账科目流程、要求及“四不少”(事由凭证、开支事项、开支清单、开支凭据不能少)“四不收”(事由不实不收、票据不实不收、票据缺少不收、审核未签字不收)等补充规定,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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