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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在地库遭损坏由谁担责?民法典来解答!

时间:2022-09-16

车停在地库遭流浪狗损坏,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这样规定。

案 例

“我的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的租赁车位上,被跑到地库的多只流浪狗咬坏了底盘的多组线束,抓坏引擎盖、前保险杠等,把车拖到4S店后,定损1.7万元左右。我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以只提供车位,不负责看管为由,只愿意免除一年半的停车费2700元,我该怎么办?”

解 答

根据描述,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物业公司有义务妥善管理小区车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提供车位,不负责看管”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对方,应当履行上述管理义务而未履行的,属于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接下来的维权,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报警记录、小区公共视频等等,与物业公司再次协商,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9城建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作者:佚名
  • 来源:巴中日报
  • 作者:小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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